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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美协文〔2015〕13号

 

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工艺美术行业十强企业、轻工百强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

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工艺美术(行业)协会:

2014年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将继续开展“轻工行业十强企业”、“中国轻工业百强企业”评价工作,并下发了《关于开展2014年度轻工行业十强、轻工业百强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中轻联统计〔2014〕363号)文件。现将文件转发你协会,请各协会按照要求,推荐中国工艺美术协会会员企业参加“工艺美术行业十强企业”和“中国轻工业百强企业”评价活动。

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愿申报,行业协会推荐的原则。请你协会组织申报企业仔细阅读(附件1),填写《参评行业十强、轻工百强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》(附件2),并将报表的书面版(需加盖企业公章)和电子版以省为单位于2014年3月2日前统一报送至我协会,我协会审核后,择优推荐报送至中国轻工业联合会。

本通知及附件可登陆我协会官方网站“协会通知”查询和下载,网址:www.cnaca.org。

 

联系人:侯会哲  王莹

电话:010-85698706,010-85698704

传真:010-66079646

邮箱:zmx_wangying@126.com
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吉祥里103号902室

邮编:100020

 

附件:1.《关于开展2014年度轻工行业十强、轻工业百强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中轻联信统〔2014〕363号)

2.参评行业十强、轻工百强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

 

 

 

中国工艺美术协会

2015年1月14

 

 

抄送:中国工艺(集团)公司

附件1、关于开展2014年度轻工行业十强、轻工业百强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.rar

附件2、参评行业十强、轻工百强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.ra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