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美协文〔2015〕13号
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工艺美术行业十强企业、轻工百强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工艺美术(行业)协会:
2014年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将继续开展“轻工行业十强企业”、“中国轻工业百强企业”评价工作,并下发了《关于开展2014年度轻工行业十强、轻工业百强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中轻联统计〔2014〕363号)文件。现将文件转发你协会,请各协会按照要求,推荐中国工艺美术协会会员企业参加“工艺美术行业十强企业”和“中国轻工业百强企业”评价活动。
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愿申报,行业协会推荐的原则。请你协会组织申报企业仔细阅读(附件1),填写《参评行业十强、轻工百强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》(附件2),并将报表的书面版(需加盖企业公章)和电子版以省为单位于2014年3月2日前统一报送至我协会,我协会审核后,择优推荐报送至中国轻工业联合会。
本通知及附件可登陆我协会官方网站“协会通知”查询和下载,网址:www.cnaca.org。
联系人:侯会哲 王莹
电话:010-85698706,010-85698704
传真:010-66079646
邮箱:zmx_wangying@126.com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吉祥里103号902室
邮编:100020
附件:1.《关于开展2014年度轻工行业十强、轻工业百强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中轻联信统〔2014〕363号)
2.参评行业十强、轻工百强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
中国工艺美术协会
2015年1月14日
抄送:中国工艺(集团)公司
附件1、关于开展2014年度轻工行业十强、轻工业百强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.rar